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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01/2024-57078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文   号:抚府办发〔2024〕27号

  • 文件有效性:有效

    成文日期: 2024-09-25

中国体彩网_雷速体育-【唯一app官网】办公室雷速体育:印发《抚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抚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3月5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抚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抚府办发〔2018〕24号)同时废止。

                              2024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抚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相关责任落实,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雷速体育:印发〈江西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24〕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以及市本级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业主单位(以下统称业主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国有平台公司代为建设的,平台公司视为业主单位。

第三条  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考核期为2023年度到2027年度,每年一次,从考核年度次年春节后开展。

第四条  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五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第六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制定考核方案及细则,明确具体考核指标和分值。

第七条  对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各地自查。各地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自查,填报考核自查表,形成自查报告,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日常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考核年度欠薪案件发生和处置、工资支付监控信息化平台运用、综合治理成效、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及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等情况纳入日常考核内容。

(三)实地核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各地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进行实地核查,对各地组织领导、源头治理、制度建设等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实地核查采取听取汇报、核验资料等方式进行。

(四)暗访抽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组建暗访组,采取“暗访+明察”方式,对各地畅通维权渠道、作风建设等进行调查。

(五)综合评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地自查、日常考核、实地核查、暗访抽查情况,结合行业工程建设主管、宣传、网信、信访、公安、审计、人民法院等部门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第八条  对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其中两项的,考核等级为A级:

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

2.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三名;

3.承担迎接国家、省级考核任务且完成较好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1.考核得分排在全市最后一名;

2.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3.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4.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国家、省对雷速体育:考核中因存在重大扣分项对雷速体育:考核结果造成重大影响的。

(三)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第九条 对业主单位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总结。业主单位对照考核细则,对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履职情况进行自查,填报考核自查表,形成总结报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日常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日常掌握的业主单位落实预付人工费、工程款支付担保、人工费及时足额拨付、监督施工单位发放工资、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处理欠薪矛盾问题等情况进行评估。

(三)实地核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核查组,对市本级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进行实地核查。业主单位建设项目数超过2个的,抽取2个进行核查。实地核查采取查看资料台账、访谈农民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项目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评估。

(四)综合评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业主单位自查、日常工作、实地核查等情况,对业主单位考核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履职情况形成考核评价建议。

第十条  对业主单位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根据各单位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排序,择优评定A级,A级名额不超过参评单位数量的三分之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

1.考核评分最后一名;

2.因拖欠工程款导致发生欠薪问题,不依法进行整改,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3.未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拨付人工费,导致发生欠薪问题,不依法进行整改,被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4.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

5.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经市领导小组审批,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考核对象通报,并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业主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需要问责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党组织或纪检监察机关。

第十二条 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由市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由市领导小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十三条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业主单位反馈考核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各地、各业主单位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情况。

第十四条  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造成考核结果失实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五条 各县(区)政府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本级政府投资和国企项目业主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考核和监督。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