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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04/2024-41725

    发文机关: 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11-22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

来源: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教育体育工作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检查、指导、评估、协调管理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根据省中等及以下学校设置标准设置各级各类学校;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

(三)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规划,提出各类教育体育经费分配意见,监督、检查和审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园建设,参与协调教师工资和津补贴发放工作。归口管理境外、市外对本市的教育体育援助、教育体育贷款和中央、省对本市转移支付的各项教育体育经费。

(四)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全市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市中小学教师权益保护工作。协调、规划、落实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表彰、奖励、考核工作。做好全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教师招聘、录用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定期注册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干部教师培养培训并制定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

(五)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体育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研究审核(批)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置、更名、调整,编制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布局;负责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选用中小学国家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审定市级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组织地方教材的编写,以及中等和初等学校乡土教材的编写。管理全市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籍,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初中、小学学籍。负责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毕业证等证书发放工作。制定中等教育、职业高中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

(六)统筹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七)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市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审批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机构。管理并颁发全市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依法对民办学校进行指导、服务、管理和监督。

(八)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管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统筹管理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国内外合作和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市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的管理工作。

(九)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育监测。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市性的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全市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全市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资格审查。

(十)组织体育领域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贯彻落实体育产业政策,负责全市体育产业工作,组织体育经营活动,依法管理体育市场,对违反体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稽查和处理。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组织和管理全市体育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

(十一)管理全市高、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市普通高考、中考、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全市高、中等院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和政策咨询工作,负责全市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负责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与分析工作;负责开展各类学科教师教学竞赛和中小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工作;协调并指导直属学校及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开展高考改革、课程改革教学辅助用书的编写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教育宣传、信息(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市现代信息技术教育、电化教育、教育传媒、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负责全市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承担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十六)统筹管理全市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十七)指导和管理全市学校的勤工俭学、风险管理等后勤产业服务工作。

(十八)协助市政府管理高等院校。指导高等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协调高等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卫生健康及安全稳定工作。

(十九)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县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指导县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协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经教育体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体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教育体育部门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体育部门组织承办的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十)指导教育体育督导工作,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教育体育工作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能

根据以上职能,下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市委教育体育工委有关会议的组织以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市委教育体育工委的文秘、档案、保密等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长办公会、调度会、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承担机关文电、提案议案、印鉴、文书档案、督查、电子政务、机要、行政后勤、机关离退休人员以及其他需要综合协调办理的日常工作;督查督办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二)组织部(人事师资科):(组织部)负责拟定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领导和指导机关、直属单位和直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高等院校和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指导本地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考察副处级以上直属单位(学校)领导班子,提出调整交流、职务任免的建议;负责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的干部培训、干部监督、人才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民主党派、侨联、台联和民族宗教工作;负责市直教育体育系统的统战工作,检查落实直属学校贯彻党的统战工作方针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指导学校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和防范校园内传播宗教工作;发展和培养优秀党外干部。(人事师资科)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人事档案、离退休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承办教师表彰奖励、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有关工作;承担教育体育部门对口支持和帮扶工作;指导相关社团开展工作。组织拟订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和培训基地建设规划及政策;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交流轮岗、资格认定、继续教育、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师权益保护工作;协调、规划、落实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做好教师招聘、人员录用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定期注册及证书颁发工作;负责特级教师、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审推荐和教师节工作;负责拟订教师培训基地建设和教师(校长)培训规划,组织和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指导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和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进行教师培训工作。

(三)宣传部(宣传法规科):(宣传部)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承担教育体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宣传法规科)负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并实施教育体育新闻宣传工作计划;负责教育宣传队伍人才建设;负责信息、期刊、简报和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的编发和上报;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和回复。承担教育体育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指导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放管服”等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审查,协调教育体育信用建设工作;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申报要件材料审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规划建设科):拟定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筹措和使用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提出各类教育体育经费分配意见;负责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调拨和管理工作;编制、执行和审查教育体育经费预算和决算;统筹管理各类捐赠援助款项;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制定、执行并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政、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经费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对机关和下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并管理国有资产及监督资本运营情况,指导学校后勤改革;负责对部分用于实施全民健身计划资金规划、分配或使用的监督;负责对市教育体育局审批的民办教育体育机构财务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指导和监督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制定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承担全市教育体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负责提出全市高、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编制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基本建设计划和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承办直属事业单位基建投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和教育技术装配工作;负责指导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和普查工作;制定、实施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园建设总体目标;负责直属学校校园规划的编制、修订及实施;指导、监督县(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基建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网点布局规划的编制、修正及实施。

(五)基础教育科(校外培训监管科):负责拟定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草案,承担全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民族团结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保教育、科技教育、校外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班主任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科书,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管理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及其毕业证发放工作,指导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及其毕业证发放工作。负责学前教育专业设置审批;开展全市学前教育评估工作。负责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的规范和管理;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辖区内民办学校办学的行为监督工作;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会同相关方面拟定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规范和收费监管制度等并监督执行指导各地做好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负责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及普通话测试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高等教育科(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拟订全市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学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改革等工作;统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承担并指导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学籍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图书馆和试验、实训设备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职业证书考试;指导全市社区教育、成人中等学历教育、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市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事业发展重大项目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工作;负责市属大专院校的指导联络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合作,指导汉语言国际推广工作;指导中外合作办学等相关工作;指导外籍教师和来抚留学生管理工作;承担区域教育交流等工作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宏观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制定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规划、指导相关专业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研究制定全市性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竞赛计划,综合平衡运动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协调中小学校及学生参加全国、全省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

(八)群众体育科: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研究和拟定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有关规划、计划、组织或监督实施;组织和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指导推动职工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军队体育、残疾人体育和少数民族体育和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实施对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作的表彰奖励工作。

(九)安全稳定工作科(信访科):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县级教育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和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协调相关部门并指导县(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校舍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防雷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各类学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工作,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监督经教育体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各类学校的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教育体育部门批准设立的全市各类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全市学校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教育体育部门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教育体育部门组织承办的重要体育赛事和活动、体育彩票发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和“三违”行为的调查、处理、回复和管理工作;受理涉及市教育体育局工作方面的各类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检查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信访工作

(十)中国体彩网_雷速体育-【唯一app官网】教育督导室:承担全市教育体育督导工作,负责督导检查全市贯彻执行教育体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负责督导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体育工作的职责情况;负责督导检查和评估全市“两基”的实施和巩固提高工作;负责督导评估全市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体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县(区)教育体育目标考评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主要负责人:左  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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