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常见问题汇总
问题1: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回答: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登录抚州市企业全生命周期平台申请,按要求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2.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3.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4.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需提交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的声明(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
问题2:申请办理无行政区域划分的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回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第十九条“已经登记的企业法人,在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规定,企业向当地企业登记机关提交3个以上省级行政区域内投资设立字号与本企业字号相同且经营1年以上的公司的信息即可申请办理。
问题3:电梯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回答: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原件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2份)
2.产品合格证,数据表复印件一份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
3.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复印件一份加盖使用单位的公章(行政相对人必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4.营业执照(在线无法核验时)或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问题4: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需提交的材料
回答: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登录抚州市企业全生命周期平台申请,按要求注册并输入企业基本信息)
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服务大厅可提供免费复印);
3.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4.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5.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服务大厅可提供免费复印);
6.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7.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8.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9.经办人授权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