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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12/2024-53836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26

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住建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住建局根据自身部门特点,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围绕贯彻实施好《工作条例》,理清工作思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载体、创新工作方法等举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向上向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制度

认真学习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落实监督保障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

(三)强化信息公开学习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条例的学习。开展以政府信息公开为主题的会议,明确工作意义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局政务信息自觉公开的意识。

(四)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中,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政务公开、回应关切、人事信息、财政信息、重点领域等8大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383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更新量92条,概况类信息更新量80条。

(五)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以项目为抓手,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3年信访作出行政复议答复1件,行政诉讼应诉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1

3

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市住建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2.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3.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4.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