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23 > 市政府部门
  • 索 引 号:FZ0005/2024-53770

    发文机关: 市公安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24

抚州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抚州市公安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雷速体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更理解、更支持,对社会治安更关心、更积极,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也越来越高,逐年上升。

一是规范了公文发布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制定出台了《抚州市公安机关公文发布规范》,明确了公文公开范畴,清查了2023年以来本单位制发的公文,对于一些不涉密的公文尽量公开,对于新出台的一些服务政策及时公开,共清查补发了公文20余条;规范了公文公开属性,按要求制发公文标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对新制发的应予主动公开的公文,将公文核发后同步对外发布,进一步明确哪些事项应该公开、哪些不予公开,使政务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更新了重点政务信息认真对照了《江西省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所列举的公安机关应重点公开的领导信息、机构设置、权力清单等方面信息,进行了全面自查清理,在原来已有的基础上及时更新了相关信息6条,新发布信息21条,确保了近三年来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公布了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指南严格对照《全省市县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将市局101项和各县(分)80项内容逐一整改到位,保留了自己的出入境网上签注特色事项,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将事项目录涉及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网上办事大厅”的知晓率,扩大了宣传面。

调整了政务公开栏目仔细清查了本单位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政务公开栏目,围绕当前中心重点工作新增了求助留言、报警咨询、举报信箱等栏目,删除调整一些过期的“呆栏目”、“死栏目”,促进“信息有对应栏目发布,栏目能及时发布信息”的良性循环;进一步规范了部门内部公开,指导我局户政、出入境管理、车管所、派出所等部门推进了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全面拓宽了信息报送来源。

五是完成了适老化改造。为切实做好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工作,按照省政府相关通知要求,我局在分布有序组织政务网站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在创新“互联网+公安”服务方面,推出优化补换领证件、违法处理等高频业务功能和界面,这一适老化改造善举,将全面助力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受益群体平等便捷地获取、使用政务网站,大力提升老年人网上办理交管业务的便利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55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1508

行政强制

1716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684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3

1

00

14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然,目前我们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与上级机关的新要求还有较大的距离,主要表现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不高,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进度缓慢,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工作重点:我局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梳理职权项目,抓好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政务公开的实质,是让群众来监督政府权力。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与防治腐败结合起来,大力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现有的各项行政职权、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全面、及时地公开决策过程、执行情况和办事结果,将权力运行的每个环节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和黄牛代办现象,逐步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促进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二是打造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建设。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各级政府组成部门均要建立政府门户网站,主要承担发布政府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等三个方面的职能。我局积极运用广播、电视、公开栏等传统载体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充分发挥公安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公安门户网站的首要职责就是政务公开。树立门户网站是“网上公安局”、是公安工作新战场的理念,确立规范建网、全警护网的思想,在门户网站上开展公安行政审批、社会公共服务的网上办事项目,重点办好网上便民公告、治安播报、投诉举报、资料下载等便民服务栏目。定期播报治安形势、预警信息,对事关公安的敏感信息及时发布正面声音,以正视听。对变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调整办事项目、办事流程等,都在网上及时公布。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涵和形式。根据不同警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对社会公开的,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开设咨询电话,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写办事指南,印制服务手册、工作流程、警民联系卡,开展警营开放日、“开门评警”等活动,完善领导接待日、公安新闻发言人、警企挂钩联系等制度,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向部分单位或个人公开的,可以通过联席会议、工作简报、传真邮寄、手机短信等形式;向本部门、本系统公开的,由本部门采取召开会议、内部通报、下发文件、公示栏等形式。在此基础上,重点打造公安门户网站第一平台,集中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同时创新措施,有条件的可以通过声讯电话、语音信箱等声讯形式和设置触摸屏、滚动屏等现代传播工具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四是开展培训宣传,做好《条例》施行前的准备工作。强化培训宣传,调动社会各界和全警参与,是做好政务公开的有效手段。把教育培训作为做好政务公开的基础性工作,采取聘请有关专家授课、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分批次进行业务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具体工作中,让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工作的常态,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积极开展《条例》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让群众熟悉《条例》,使用《条例》。坚持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参加的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人民群众有效参与和开展监督的形式和途径,提高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典型引路,经验交流。主动研究《条例》施行后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针对在公开范围、内容、程序等方面考虑不充分、不周全的情况,超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抚州市公安局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抚州市公安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