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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30/2024-54441

    发文机关: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4-01-23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雷速体育: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提示的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含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94-83572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结合“党风廉政、工作作风、文明创建等工作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推动雷速体育:公路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我中心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其中工作动态34条、其他类53条。二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办件。三是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安排1名专职人员负责收集并上传政府公开信息。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今年我中心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34条,其中动态类信息74条;公路建养、公路专题等其他栏目信息260条。五是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工作组织领导,专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统筹指挥,办公室具体负责审查的日常工作,对上网公开的公文、信息进行严格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信息时效性不强。对于需公开内容审批时限过长,导致稿件积压,信息滞后。二是信息公开缺乏广度深度。限于一些基础信息公开,条目单一,业务方面信息公开较少,科室间信息共享不顺畅,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三是对政务信息公开理解不透彻。部分科室对信息公开理解不到位,存在应该公开信息而未公开,从而造成政务信息公开源头截至。

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强思想引领,明确工作职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单位每月一培训学习范畴,让广大干部职工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从思想上引领职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卸下思想顾虑,树立公仆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二是创新工作方式。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紧紧围绕服务单位事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办法,主动了解机关各科室工作情况,挖掘有价值的信息。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各司其职,把实施政务公开的工作标准、程序、完成时限逐级分解到岗位和个人,并将其纳入年底目标管理考核中,要求各科室、各分中心重点做好机构职能、发展规划、政务信息的分类和报送,确保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