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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FZ0001/2021-00035
发文机关: 抚州市政府办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3-11
抚州市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清单(证照类、查询类、其他类、资金类、调解类)
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公示栏(证照类)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所需材料 |
1 | 破损换领残疾人证 | 公共服务 | 1.已破损残疾人证2.身份证和户口本3.三张两寸彩色照片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审批表 (须本人去相关鉴定医院办理) |
2 | 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2.三张两寸彩色照片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审批表(须本人去相关鉴定医院办理) |
3 | 残疾人证申请、发放登记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2.三张两寸彩色照片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审批表(须本人去相关鉴定医院办理) |
4 | 高等教育经济困难学生及困难家庭救助证明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2.户口本3.村委会签字盖章证明 |
5 | 土地流转登记备案 | 公共服务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6 | 一孩二孩生育服务卡办理 | 公共服务 | 1.户口簿2.结婚证3.身份证 |
7 | 再生育服务证办理 | 公共服务 | 1.户口簿2.结婚证3.离婚证或协议书或子女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4.身份证5.再生育申请书 |
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公示栏(查询类)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所需材料 |
1 | 惠农补贴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2 | 惠农补贴项目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3 | 惠农补贴发放情况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4 | 缴费金额汇总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5 | 养老待遇补发信息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6 | 缴费人员汇总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7 | 养老待遇人员汇总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8 | 养老待遇发放人员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9 | 养老待遇领取人员查询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 |
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公示栏(其他类)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所需材料 |
1 | 一卡通账号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或户口本2.新账号 |
2 | 上门鉴定预约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和户口本2.照片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评定审批表4.病历材料 |
3 | 残疾辅助器具申报发放 | 公共服务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4 | 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建档 | 行政确认 | 1.贫困户申请书2.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会议记录3.贫困户初选名单4 .雷速体育:审核确认贫困户的报告5.乡镇贫困户审核确认情况的公示6.乡镇雷速体育:复审贫困户的报告 |
5 | 政策性农业保险 | 公共服务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6 | 建立或参加农业合作社申报 | 公共服务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7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3.申请人的农商银行存折或百福卡、社保卡(区农保局复核后缴费即可) |
8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公共服务 |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变动申报表》2.参保人员身份证3.社保卡 |
9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1.《社会保险系统个人基本信息更正审批单》2.参保人员身份证 |
10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公共服务 |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2.参保人员身份证 |
11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公共服务 | 1.东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2.申请人或者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3.申请人或继承人本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社保卡(农商银行或农行)4.出国(境)定居材料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材料 |
12 | 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或户口本(须本人到镇服务窗口办理) |
13 | 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 公共服务 | 本人手机登录江西人社APP认证或村干部登录江西人社APP本人现场认证 |
14 | 中断补缴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2.户口本 |
15 | 新增参保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2.户口本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区农保局复核后缴费即可) |
16 | 社会保障卡补领、换领、换发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 |
17 | 农村低保申请初审 | 行政确认 | 1.本人申请书2.本人及直属亲人身份证原件上民政核对系统3.授权书(待核对报告出来才可进行以下流程)4.填写农村低保对象审批表、申请表5.填写农村低保对象调查表(民政所调查核实)6.村委会出具低保对象的收入证明、调查报告7.复印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低保对象家庭直属亲属户口本、身份证8其它证明材料(大病记录、残疾证等) |
18 | 城市低保申请初审 | 行政确认 | 1.本人申请书2.本人及直属亲人身份证原件上民政核对系统3.授权书(待核对报告出来才可进行以下流程)4.填写农村低保对象审批表、申请表5.填写农村低保对象调查表(民政所调查核实)6.村委会出具低保对象的收入证明、调查报告7.复印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低保对象家庭直属亲属户口本、身份证8其它证明材料(大病记录、残疾证等) |
19 | 就业失业登记 | 行政确认 | 就业登记:1.身份证2.两寸彩照3.劳动合同4.职称证5.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6.工商营业执照7.本人灵活就业申请8.《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失业登记:1.身份证2.两寸彩照3.毕业证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或判决书5.停业证明6.征地拆迁的证明7.转业证明8.解除劳动教养、刑满释放相关证明9.《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 |
20 | 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 其他行政权力 | 在“赣服通”APP或“江西人社”APP进行刷脸认证 |
21 | 优抚对象年度核查 | 其他行政权力 | 身份证 |
22 | 部分烈士子女待遇申请 | 行政确认 | 1.身份证2.申请表3.烈士子女证 |
23 |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认定初审 | 行政确认 | 1.退伍证2.身份证及户口本3.申请表4.一卡通存折 |
24 | 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免费发放和随访服务 | 行政给付 | 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登记表 |
25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资格确认 | 行政确认 | 1.《江西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象申请表》2.《身份证》3.《户口本》4.《结婚证》 |
26 | 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加分(10分)办理 | 行政审批 | 1.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申请审批表2.《身份证》3.《户口本》4.《结婚证》5.独生子女证6.二女户乡村证明 |
27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确认 | 行政确认 |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2.独生子女相片 |
28 | 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奖励申报 | 行政审批 | 1.《江西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象申请表》2.《身份证》3.《户口本》4.《结婚证》 |
29 | 经济状况证明 | 公共服务 | 身份证 |
30 | 宗教活动管理 | 其他行政权力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31 | 村规民约、自治章程及居民公约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32 | 红事和白事帮办申报 | 公共服务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33 | 文书、契约代写 | 公共服务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34 | 五保供养服务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及终止供养服务协议 | 其他行政权力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35 | 异地就医备案 | 公共服务 | 1.《医疗保险统筹地区外转诊转院备案表》2.《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备案表》3.身份证或户口本 |
36 |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 公共服务 | 1.《江西省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审批表》2.《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3.《医疗保障局参保审核工作流程表》4.《x年x月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申报审核表》5.《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结算花名册》6.身份证或户口本 |
37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公共服务 | 1.《医疗保障局参保审核工作流程表》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结算花名册》3.《x年x月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申报审核表》4.身份证或户口本 |
38 | 人员参保登记 | 公共服务 | 1.《医疗保障局参保审核工作流程表》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结算花名册》3.《x年x月缴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申报审核表》4.户口本或身份证 |
39 | 农村建房村级审批和公示 | 公共服务 | 本人到村委会申请 |
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公示栏(资金类)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所需材料 |
1 | 高龄津贴 | 公共服务 | 1.身份证2.户口本3.享受人银行帐号4.申请表 |
2 |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 行政给付 | 1.户口簿2.授权委托书3.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及直系家属身份证原件上民政核对系统)4.一卡通账号5.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6.书面申请书7.家庭人员收入证明、入户调查报告8.相关困难证明(大病证明、残疾证等证明) |
3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 行政给付 | 1.残疾证2.户口簿3.身份证4.银行账户5.残疾人补贴申请表 |
4 | 特殊救济对象补助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60年代精减退职证 |
5 | 对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办理申请孤儿时由区民政局审批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提供的账号内。 |
6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行政给付 | 1.本人申请书2.本人及直属亲人身份证原件上民政核对系统3.授权书(待核对报告出来才可进行以下流程)4.城乡特困人员救助审核审批表5.填写农村低保对象调查表(民政所调查核实)6.村委会出具低保对象的收入证明、调查报告7.复印特困对象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特困对象家庭直属亲属户口本、身份证8其它证明材料(大病记录、残疾证等) |
7 |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资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办理低保时由区民政局审批通过后,直接发放至提供的账号内。 |
8 |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 | 行政给付 | 1.医院收费发票2.优抚证 |
9 |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1.身份证和户口簿2.去世人优抚证3.死亡证 |
10 |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的发放 | 行政给付 | 1.退伍证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3.申请表4.一卡通存折 |
11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行政给付 | 1.退伍证2.本人身份证及户口本3.申请表4.一卡通存折 |
12 | 烈士褒扬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1.烈士褒扬金登记审核表2.申请书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4.烈士证明材料 |
13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1.身份证和户口簿2.去世人优抚证3.死亡证 |
14 |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 行政给付 | 1.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2.死亡军人的烈士证书或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病故军人通知书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登记审批表4.直系亲属对于一次性抚恤费分配协议书和申请人与牺牲军人的关系证明 |
15 |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付 | 行政给付 | 1.《江西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2.户口簿3.结婚证4.身份证 |
16 | “失独家庭”再生育技术服务资金给付 | 行政给付 | 1.失独家庭再生育治疗经费申报表2.失独对象检查治疗费用清单及票据 |
17 | 应急救助 | 行政给付 | 本人带相关困难佐证材料到村委会申请 |
18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行政给付 | 1.户口簿2.一卡通账号3.《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申请审批表》 |
19 |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 | 行政确认 | 1.身份证2.农村离任“两老”生活困难补助审批表3.当选证书或证明4.一卡通账号 |
便民服务代办点代办事项公示栏(调解类) | |||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所需材料 |
1 | 土地承包经营的纠纷调解 | 行政裁决 | 双方直接到村委会调解 |
2 | 民间纠纷调解 | 行政裁决 | 双方直接到村委会调解 |
3 | 土地纠纷调解 | 行政裁决 | 双方直接到村委会调解 |
4 | 群众矛盾纠纷调解 | 行政裁决 | 双方直接到村委会调解 |
来源: 抚州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