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9/2021-00411
发文机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1-01-28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抚府办电〔2021〕7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在加强稳就业保民生、优化劳动力市场监管、提升人才流动便利度等方面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条例》公开要求,夯实了工作基础,有力推进了人社系统治理能力现代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现状概括
1、健全机构。2008年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各1名。2019年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2、严格操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进行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撤销或更新。
3、规范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操作要求,每条政府信息产生时就明确其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4、强化学习。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非常重要,我局通过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尤其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具体情况
严格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方式,充分利用江西政务服务网、中国体彩网_雷速体育-【唯一app官网】网、中国体彩网_雷速体育-【唯一app官网】政务公开栏、抚州发布、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抚州人力社保和杭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新闻发布会以及媒体报刊、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宣传人社系统各项政策、服务指南等,着力提高人社政策透明度、服务性,为群众获取人社系统政策信息提供方便。
1、网站方面:
截止12月31日,抚州人社网站点击率为3153767人次。在“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当年发布政府公开信息467条;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当年发布信息635条。
2、政务新媒体方面:2020年,我局充分运用微信平台的便利性、时效性的特点,使抚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成为人社工作的广播站和信息源。
截止12月31日,2020年截止12月30日,2020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已推送消息274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9463人,总阅读量超过30万人次。
及时注销了无法正常使用的抚州人社微博账号,大大避免了因无法更新导致群众投诉的问题。
3、其他方面: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对群众关注的就业、创业、养老保险调整待遇等政策文件第一时间上传到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借助12345抚州市政务热线、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等途径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在我局网站上首页开辟了“信用双公示”专栏,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公开。市劳动监察局不定期对用人单位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曝光力度,加强监控预警。2020年向社会公开公布了3家严重违法社会保障法的用人单位名单。
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2020年我局在多个平台都做到及时有效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具体如下:
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2020年全年电话总量达到350573人次,较去年减少11616人次,其中人工186735人次,占比例53.27%;社保卡服务96242,占比27.45%;热点问题33009,占比9.42%;放弃量11827,年均人工接通率81.45%。
在市政府网站投诉咨询平台受理咨询投诉392人次,已全部办结。
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全年我局共接到转办件401件次,已全部办结。
在“问政抚州”平台共收到网友留言155条,网友留言主要以咨询类为主。
以上各平台咨询投诉类别包括社保(社保续交、转移等)、就业问题、人才政策(招聘)、拖欠工资等。
强化财政金融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在网站分别公开了2019年度决算及2020年度预算以及三公经费明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5 | 25 | 2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24 | 3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 | 1 | 3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77.07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2 | 3 | 0 | 0 | 5 | 1 | 0 | 0 | 0 | 1 |
一是作为民生工程的牵头单位,我局接受群众咨询投诉的平台特别多,故而人手严重不足。需要增加工作人员,把基本功做好做实,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
二是“抚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影响力有待提高,发布的内容需要更加亲民。
三是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努力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企业和群众充分享受到党委政府的惠企惠民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