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5/2020-36003
发文机关: 抚州市公安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1-23
抚州市公安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年,抚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雷速体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公安机关职能,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公开内容逐步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机构。
抚州市公安局坚持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做到了规范工作流程,保障经费,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年度报告,实现了公开面达100%。通过建立健全政府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19年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政府公开形式。
抚州市公安局切实加强了电子政务建设,通过中国抚州、抚州公安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公布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件流程、服务标准等内容。由此,进一步完善了政府公开形式。利用电子屏幕、公示栏、办事指南等宣传形式,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政务公开信息。同时,在办事大厅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落实专人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2019年,根据政府办反馈问题,重点加强了对信息发布规范、政策解读、重大事项决策公开等信息栏目的逐项整改。
(四)加强交流互动。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通过政府网站、抚州公安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公布了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事项办理进度等供群众查询。2019年,回复办结局长信箱、问政抚州等网络问政814件,回复办结率达99.3%,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21 | 5 | 5 | |
规范性文件 | 10 | 3 | 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50505件 | —82510件 | 367995件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16740件 | 104823件 | 421563件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0423人次 | -1418人次 | 9005人次 | |
行政强制 | 6197人次 | -880人次 | 5317人次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5746708元 | -3285891元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9 | 68024818.9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2、门户网站的管理尤其是在网站更新上还有待加强。3、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情况仍需加强。
下一步,抚州市公安局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认真查改存在主要问题 ,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