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21/2020-36000
发文机关: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1-22
抚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雷速体育: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19〕60、61号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116号)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19年全年公开信息发布总计1026条次。其中政务动态信息103条,微信公开490篇、微博公开1320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
4,平台建设情况
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公开平台栏目。
5、监督保障情况
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1 | 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34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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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19年,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公开标准还不够高,格式应该更加规范。
改进措施。创新公开形式,优化新媒体运用与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加强政策解读与宣传,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