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9/2020-35993
发文机关: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0-01-2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抚府办电〔2020〕2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具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现状概括
1、健全机构。2008年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各1名。2019年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2、严格操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进行公开,对已公开的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撤销或更新。
3、规范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操作要求,每条政府信息产生时就明确其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4、强化学习。组织机关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局同志认识到在新形势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二)具体情况
1、网站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统一安排,我局新版网站于2019年7月底正式上线运行。为方便群众浏览,新版网站精简为工作动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投诉咨询四大板块。指定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力求做到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全面、准确,切实做到为民、便民、利民,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截止12月31日,抚州人社新版网站点击率为447146人次。在“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当年发布政府公开信息307条,被采用294条;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当年发布信息544条。在市政府网站投诉咨询平台受理咨询投诉208人次,已全部办结。
2、政务新媒体方面:21世纪是互联网时代,当今社会人手一部智能手机,人人都是网民。我局充分运用微信平台的便利性、时效性的特点,使抚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成为人社工作的广播站和信息源。
截止12月31日,2019年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352条,关注人数14052人,总阅读量超过30万人次。
3、其他方面:
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对群众关注的就业、创业、养老保险调整待遇等政策文件第一时间上传到网站、微信公众号,同时借助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
加大依法行政公开力度。在我局网站上开辟了“信用双公示”专栏,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行政执法和行政处罚事项予以公开。市劳动监察局对用人单位的严重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大曝光力度,加强监控预警。2019年向社会公开公布了2家严重违法社会保障法的用人单位名单。
积极回应热点政务舆情。2019年我局在多个平台都做到及时有效答复群众来信来访,积极为群众答疑解惑。做到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答复,较好地化解了矛盾隐患,提升了我局的公众形象。
在市政府网站投诉咨询平台受理咨询投诉206人次,已全部办结;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自十月底上线以来,我局共接到转办件39人次,全部办结;在“问政抚州”平台共为群众答疑解惑288人次,答复率99%。
另外2019年度雷速体育: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热线全年受理有效咨询投诉共计362189人次,较去年全年增长了21.78%。3月30日,我局组织在万象新城华润万家商业广场开展了每年一次的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活动,真正把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应。
强化财政金融领域信息公开。今年我局按照相关要求在网站分别公开了2018年度决算及2019年度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8 | 8 | 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1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0 | 2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89.40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三)不予公开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3 | 6 | 2 | 0 | 11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
⑴、局各科室及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有时会导致部分信息不能及时公开。今后应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做到及时、准确、有效的公开。
⑵、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流于形式。今后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指南,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凡是不涉及保密、群众有知情权的信息都应及时发布和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