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抚州市司法局编制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sfj.gnylighting.com/.)公告栏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联系:抚州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94-8223469。
一、概述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二、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4条。其中,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21条,公告公示9条,领导分工7条,人事与表彰4条,统计数据1条,工作动态类321条。在单位门户网公开信息1630条,解答咨询11条。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位简介,部门结构设置及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二是涉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三是公开了公证工作收费依据、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市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公证事业办事指南;四是根据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在网站上公开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处罚依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
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收费及费用减免方面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三、主要方法和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自身部门特点,围绕贯彻实施好《工作条例》,理清工作思路,通过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载体、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的不断取得进步,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服务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局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徐建云为组长,王彬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科具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对本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工作落实责任,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2、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细化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信息公开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方面,我局根据分工调整,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和举报办理制度规定,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突出重点。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突出工作特色,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公开:一是公开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相关收费标准和办事指南及行政处罚;二是根据财政要求,三是根据市法制办要求,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四是根据执法要求,根据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在网站上公开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处罚依据。尤其是对律师执业和司法考试方面进行全面公开。四是以会议、文件、公告等公开形式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公开领导工作动态、普法考试、人民监督员、及律师执业、会议情况及公开了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五是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今年共办理了12条众咨询投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信息公开制度实行以来,我局在各方面信息的公开程度都有进一步提升,但对照群众的需求,我局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涉及群众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的信息,有待进一步加强;
2.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新闻发言人类似的人才比较缺乏,全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数量有待增加。
五、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具体举措
(一)总体要求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重点围绕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主动作为,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及便民性。
(二)目标任务
1.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流程,实现依法、科学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
3.进一步加强领导,将司法行政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有机结合。
(三)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努力拓展公开内容,积极探索完善并落实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完善公开栏、便民资料、新闻媒体、官方微博等公开方式,多渠道、多层次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内容和覆盖范围,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信息,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办事公开。坚持将办事公开和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于法律服务的各个环节,对群众有需求需要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进一步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完善法律援助、律师事务、公证工作等法律服务项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办理和查询。
(三)积极引导群众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多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7年12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抚州市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46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3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3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 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徐建云 审核人:谢荣生 填报人:熊斌
联系电话:0794-8223469 填报日期: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