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18/2017-22572
发文机关: 抚州市科技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7-01-04
抚州市科技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抚州市人民政府雷速体育:对信息公开相关文件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抚州市科技局人秘科联系(地址:抚州市竹山路城市规划展示馆9楼,电话:0794-8233560,电子信箱:fzskxjsj@163.com)。
一、概述
2016年,抚州市科技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遵循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如实及时公开。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电视等途径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
(三)遵循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评议。坚持行政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内部评议和社会评议相结合,建立健全了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已累计在“科技抚州”门户网站、“抚州科技”新浪微博和“抚州市科技局”微信公众号共等平台发布信息782条,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由局领导审查后发布,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工作动态以及其他信息等方面。其中,其中 “科技抚州”门户网站378条,政务微博86条,微信公众号264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54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无此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行政收费项目。
六、信息泄密情况
2016年度我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抚州市有关要求,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长期监督,2016年未出现泄密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离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和交流不够“实”。对学习培训不重视,只是简单学习,没有深学弄通;二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比较重视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真正通过网站获取信息的老百姓却较少。
2017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
二是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内容。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作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全面性,全面覆盖《条例》要求公开和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同时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