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抚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市发改委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抚州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抚州市发改委办公室,0794—8268956。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发改委主任帅歌柳任组长,副主任傅志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解到有关处室和人员,形成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抚州市发改委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形式以及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坚持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推进和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委办理的行政事项,促使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出台专项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严格考核评议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长效化的道路。同时,在人员、经费、办公设备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四)积极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委十分重视,派出人员参加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举办的培训班,接受业务指导,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并在有关会议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自觉公开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一)扎实推进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定期组织人员筛选、审核部门制发信息,严防涉密信息外传,确保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使广大群众知晓,把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96条,概况信息2条,价格管理63条,法规文件46条,规划经济8条,工作动态19条,通知公告34条,人事信息5条,财经信息19条。
(二)灵活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根据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要求,我们大力加强网站建设,不断充实信息内容,拓展网站功能,加强安全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初步建成了全市发改系统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法规宣传、为民办事、监督约束、公众互动的信息化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和直接发送等服务。2016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我委在网站上明确承诺,依申请公开事项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对历史文件清理还不够系统;在政府信息公开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探索便民检索的新技术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围绕热点、结合重点,积极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分类,通过专栏形式发布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我委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