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雷速体育: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理、规范、完善和提高,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切实加强保密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1条。其中,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9条,公告公示4条,领导分工1条,人事与表彰2条,统计数据2条,工作动态类251条。在单位门户网公开信息1016条,办理咨询投诉11条。
市司法局抚州普法网首页截图
市司法局抚州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截图
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截图
市司法局财政预算公开截图
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公开截图
市司法局咨询投诉短答复截图
市司法局机构职能公开截图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单位简介,部门结构设置及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及领导分工;二是涉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三是公开了公证工作收费依据、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市司法局行政权力清单、公证事业办事指南;四是根据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在网站上公开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处罚依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复议和行政诉讼方面
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收费及费用减免方面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不存在违规收费问题。
二、主要方法和措施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信息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自身部门特点,围绕贯彻实施好《工作条例》,理清工作思路,通过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载体、创新工作方法等方面的不断取得进步,在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服务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江木根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及局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法制科具体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对本科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工作落实责任。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2、完善制度建设。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细化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方面,我局根据分工调整,进一步明确有关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和举报办理制度规定,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3、突出重点。在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突出工作特色,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们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监督,在坚持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公开:一是公开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相关收费标准和办事指南及行政处罚;二是根据财政要求,三是根据市法制办要求,公开了行政权力清单;四是根据执法要求,根据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办法,在网站上公开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的行政处罚依据。二是以会议、文件、公告等公开形式予以公开。今年以来,公开领导工作动态、会议情况及公开了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三是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今年共办理了11期群众咨询投资,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能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便民服务功能应更加强化;
3.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促进依法行政。
四、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具体举措
(一)总体要求
2016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办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政府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1.完善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司法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公开程序与业务办理程序,实现依法、科学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
3.切实转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新方式。
4.进一步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
(三)具体举措
1.加强信息建设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的主动性与为民服务的积极性,提升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信息宣传工作能力。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与网上为民办事相结合。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程序与业务办理,加强督促检查与考核考评。
抚州市司法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