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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25/2016-13036

    发文机关: 抚州市粮食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6-12-29 11:22:25

抚州市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抚州市粮食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雷速体育: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6]67号)等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抚州市粮食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保密审查情况、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处理情况、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附表共十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抚州市粮食局联系(电话:0794-8222617;电子邮箱:fzlsjbgs@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突出政务公开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市粮食局主要突出了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市粮食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健全规范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要求科室在拟文时务必按要求选择公开属性的类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公开),科室负责人和局领导要严格把关。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形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示。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按时打印纸质文件、编制目录和拷贝电子稿;按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提交统计。

(四)关注政策舆情回应。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了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了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切实做好了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予以回应,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五)加强平台机构建设。加强了机构建设,开通了市粮食局政务微博、微信,明确了责任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了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了保密审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按照省、市有关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及部署,认真梳理了本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在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对于承担的职权和责任事项列明了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追责情形等内容,做到权力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


图2.1


图2.2


2、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为了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面化、公开项目和内容明细化、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透明化,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我局将经批准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项目预算表、五险一金明细表、政府采购预算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预算公开情况检查表有关说明等情况都及时在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布,并且按照要求列出具体项目、细化公开内容,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原则落实到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保障财政资金决策科学、安排公平、运行安全、使用有效。


图2.3

图2.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坚持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的规定。除涉及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将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并对这些应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梳理,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开服务等栏目进行了编制,要求在信息产生后10个工作日内报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内容完整。界定准确后,再经认真排版,保证格式规范、字体统一,及时通过互联网报送系统向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报送电子文档,同时在抚州粮网公开政务信息。

2016年在抚州粮网发布政府信息71条;在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161条,其中:法规文件类93条,发展规划类1条,工作动态类46条,人事信息类4条财经信息类5条,(累计在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864条,其中:概况信息类8条,法规文件类379条,发展规划类17条,工作动态类407条,人事信息类35条,财经信息类12条,行政执法类4条,公开服务类2条)。

图3.1

图3.2

图3.3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规范、手续完备、符合要求。

五、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处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举报投诉的受理管理制度,落实具体责任部门为市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调查、督办、答复及归档工作,并明确了办结时限,对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及时专人负责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处理结束,并答复投诉举报人。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案件。

六、保密审查情况

为了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使信息公开既能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又能防止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我局按照《抚州市粮食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在日常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程序,做到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

七、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

首先是市局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考核、责任追究五项工作制度,形成了工作开展的保障机制。其次是领导小组和市局领导加强了平时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所需经费也予以保障,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

过去,我局按照《条例》的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对新形势要求,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由于单位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 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九、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3、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因而,政府部门推动依法行政、提升公信力、促进政府与公众合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的要求,努力推动抚州粮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