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 州 市 司 法 局
抚州市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抚州市司法局编制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www.jxfzpf.gov.cn)公告栏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联系:抚州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94-8223469。
一、落实文件、推进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督查考核,积极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工作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一)组织领导情况
2014年,局信息公开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统领全局的作用,由局一把手负总责、把总关,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工作制度情况
我局主要规范和完善以下五项制度:一是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及时处理到位;三是保密审查制度,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四是台帐管理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一个月信息报送情况和台账记录情况,报送至“中国抚州”门户网站编辑部;五是考核评比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年终考核内容,制定了考核办法。
(三)措施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司法行政业务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更新发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并接受网上咨询、投诉。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随着南城县列入省直管,我局在行政权力下放调整后,第一时间在抚州普法网公告栏公开行政权力清单,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行政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2014年,局办公室进一步加大本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力度、“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外,本部门预算决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都在抚州普法网公告栏详细公开。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所有政府采购信息进行了公开,符合政府采购流程手续。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我局暂无医疗服务、科技管理、招生政策、就业信息等等方面的信息。
(五)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
我局暂无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信用信息、环境信息等方面的信息。
(六)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情况。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了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了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做好解读工作,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切实做好了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和调查处理,必要时及时予以回应,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公众雷速体育: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八)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建设
加强了机构建设,开通了市司法局政务腾讯微博、新浪微博,明确了责任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保障了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顺利推进。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了保密审查。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宽,便民服务功能应更加强化;
3.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促进依法行政。
四、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具体举措
(一)总体要求
2015年我局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公众期盼,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创新政府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1.完善公开制度,大力推进司法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信息工作公开程序与业务办理程序,实现依法、科学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
3.切实转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理念,积极探索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管理新方式。
4.进一步主动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
(三)具体举措
1.加强信息建设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的主动性与为民服务的积极性,提升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与信息宣传工作能力。
2.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将政府信息工作公开与网上为民办事相结合。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工作公开程序与业务办理,加强督促检查与考核考评。
抚州市司法局
201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