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22/2014-14058
发文机关: 抚州市统计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4-02-20 16:44:10
抚州市统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统计局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调整成立了由局长陶雪华任组长,副局长唐永文、总统计师黄福荣、副调研员邹国茂任副组长,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事务。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将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落实到人,保证了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从而做到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和检查落实。
(二)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
市统计局根据工作任务要求,对单位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作了修改完善,将政府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等工作流程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政务公开的内容、岗位职能、许可、服务、决策等具体事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凡涉及全市年度重要数据、各类普查主要数据、统计工作活动等内容公布,须经局长审核;各科、队、站、中心上网信息由科室负责人把关初审,经分管局长审签同意后方可公布。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
组织全局干部集中组织学习《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原则、范围、内容、方式及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的了解掌握,提高对履行《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市统计局认真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较好地满足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2013年抚州市统计局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1条,包含概况信息、政务动态、统计数据、财政预决算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局以抓好网站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为重点,多渠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以政府门户网站和抚州统计信息网为主要发布平台,围绕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工作标准、时限要求、服务承诺等,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和服务信息。
2、通过新闻媒体发布。2013年,我局定期参加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以及电视台的访谈节目,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季度、年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对统计数据进行解读。
3、通过编印统计宣传品等形式提供统计信息服务。编印简明统计实用手册等资料向统计服务对象发放。利用举办“统计开放日”、“经济普查宣传月”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市民代表和部分新闻单位,围绕统计热点问题进行沟通和交流,征求服务对象对统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局综合科设置资料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负责向社会各界提供统计公报、抚州经济普查年鉴、抚州统计年鉴等多种统计出版物的查阅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受理电子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截止2013年12月31日,抚州市统计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来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本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受数据报送、审核、发布机制的影响,部分公开的内容时效性还不够,内容仍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受理渠道有待拓宽。
新的一年,我局将总结经验,围绕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利民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的基础性、规范性建设。
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确保工作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责任落实。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宽受理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使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都依法有据、严谨规范。
三是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