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雷速体育:认真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府厅明〔2013〕131号)要求,由抚州市档案局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于2014年3月31日前,通过抚州市档案局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意见,请与抚州市档案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抚州市行政中心东边附属楼,邮编:34400,联系电话:0794-8282426,电子邮箱:fzdaj@gnylighting.com)。
一、概述
2013年抚州市档案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强化督查考核,有效地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了档案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服务幸福抚州建设。
(一)组织领导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市档案局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王惠霞局长任组长、洪德良、吴建新、吴华、杨斌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2013年市档案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主动公开制度。按照《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细化到各科室,要求各科室每月底指派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保密审查制度。组织学习《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核。所有上网公开文件,正式通过档案网公开之前,由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审签后再公开,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三是督查调度制度。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每月一调度,半年一小结,年终一考核,每月对各科室网上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督查通报。有效促进了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三)制定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市档案局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依法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档案网上的局长信箱、电子信访、在线咨询、网上查询等多种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向政府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的网上通道,也为政府提供了解民情、阐释民意、疏通民意、接受监督的窗口,加大政府和民众沟通与互动的力度。此外,还开通了列车时刻查询、身份证查询、长途区号查询、常用电话查询等便民通道,使得公众足不出户就能更快捷、更有效的查询到自己需要的信息,为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赶超发展,发挥了积极有效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市档案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五大类。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以档案网站为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档案局没有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具体标准尚未出台,所以目前市档案局实行免费提供。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市档案局没有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被举报、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
抚州市档案局
2014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