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26/2013-12299
发文机关: 抚州市安监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3-05-20 16:46:26
抚州市安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特编制2012年度抚州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抚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安监局联系(电话/传真:7801699,电子邮箱:fzsafety@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我局继续加强领导,成立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编制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涵盖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
(三)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账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公开目录,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
(四)加强学习培训。一是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二是全局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印发的培训材料。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了解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增强了机关同志信息自觉公开的意识,提高广大干部的整体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主要类别情况
截至12月31日,市安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18条。其中,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132条,发展规划类13条,统计信息类16条,工作动态类739条,其他公开类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公开了本局负责监管的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相关业务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本局有关的文件通知,如《江西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2、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主要公开抚州市安监局工作计划和抚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相关业务的安全生产规划。
3、工作动态
主要公开市安监局的行政许可、专项整治、执法监察、通告公告相关业务的内容,目前已在通告公告专项内容公开了相关的信息如《市安监局服务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顺利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周小平深入危险化学品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朱志明副巡视员一行来抚督导调研“党的 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等。
4、安全生产信息统计
公开了安全生产信息统计方面的信息,如《各类事故统计表》。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市民通过“中国体彩网_雷速体育-【唯一app官网】”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和抚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可查阅市安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市安监局办公室
市民可直接到市安监局办公室查询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市安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市安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市安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效地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较单一,更新速度较慢,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较少。二是信息公开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待提高,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以行政透明度最高为目标,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