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7/2012-10850
发文机关: 抚州市司法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12-04-24 10:35:46
抚州市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抚州市司法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并附相关的指标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13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本局网站(http://www.jxfzpf.gov.cn/)公告栏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抚州市司法局办公室,电话:0794-8223469。
一、概述
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契机,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组织领导到位
2011年,局信息公开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统领全局的作用,由局一把手负总责、把总关,明确由办公室负责,由局纪检组长分管,并落实了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做到了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
(二)落实措施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在物力、财力方面予以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围绕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更新发布本单位办理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办事流程,并接受网上咨询、投诉。
(三)规范制度到位
我局已制定了五项工作制度: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三是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制度,制定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四是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保证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五是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并将其纳入到年终工作考核当中来,对不按《条例》办事的行为进行曝光和问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惩戒,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在原有五项制度的要求下,本年度新增台账管理制度,统计信息发布数量,并于每月3日前将上一个月信息报送情况和台账记录情况,报送至“中国抚州”门户网站编辑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2011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8条,比上一年度增长143.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概况信息类。包括部门介绍、内设机构、领导介绍及领导讲话。
2.法规文件类。包括本部门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
3.发展规划类。包括本部门的发展规划、年度总结及计划、重要工作、活动的实施计划。
4.工作动态类。包括本部门日常开展的各项业务工作、队伍建设、重要活动安排部署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政务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类。包括本部门人员职务变更、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等信息。
6.公共服务类。包括公证办理、法律援助申请等有关面向公民的服务信息。
(三)信息公开形式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渠道有两个:一是市政府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二是由我局主办的《抚州普法网》网站。其中我局网站不仅提供雷速体育:司法行政机关政府信息的查阅,还提供咨询、投诉等便民服务,2011全年接受咨询、投诉19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雷速体育: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深化,主动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及时性有待提高;
3、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各项程序,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及时公开;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和申请公开程序,落实审核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点抓好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