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将本局201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进行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电话0794-8281542进行咨询)
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民宗部门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市民宗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负责人为成员的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秘科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实施和培训。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网站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及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制度等相关制度,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局机关各科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领导小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各科进行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由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从而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情况。2011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局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普及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提高了全体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同时通过督促政务公开的实施,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局在市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778条,其中2011年度247条;在抚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历年累计1088条,其中2011年度1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根据本单位的职能,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到了公开主动,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为全面、客观地反映了本局的工作情况。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务,都向社会免费公开的原则。包括概况信息、领导分工和重要活动情况;法规文件;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等情况。
(三)信息公开形式。一是网上公开,通过抚州民族宗教网和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发布政务公开内容;二是通过大众媒体报刊,在电视台、报纸上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开展民主评议,设立公开栏、公开牌等;四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一些灵活的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实施过程中还是遇到一定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局涉密信息较多,有些同志担心泄密,又鉴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复杂,在一定程度上有减少业务范围内信息公开数量的倾向。二是由于人秘科人少事多,无法抽出专门人员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导致在政务信息公开多样性和即时性上仍不能满足公众需求;三是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进一步开展,现有网站功能设计上已不能满足公众逐渐深入的信息获取广度和深度的需要,阻碍了信息公开推进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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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针对问题努力加以改进。一是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健全机制,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合力;二是对抚州民族宗教网进行改版,强化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功能,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